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)台東布農族獵人王光祿非常上訴案,最高法院在去年11月29日及今年2月9日兩次開庭,最高檢察署當時派3名檢察官主張確定判決適用法則不當,今天彙整補充8大法律意見公布官網。

王光祿自稱為獵捕山產給95歲的母親吃,民國102年7月,以撿來的獵槍獵殺保育類長鬃山羊和山羌,遭最高法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3年6月徒刑定讞靜電機安裝。檢察總長在104年12月15日認為確定判決有適用法則不當之違法,提起非常上訴。

最高檢察署今天官網公布新聞稿指出,原住民族持用改造獵槍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成罪否,各級法院見解不靜電油煙處理機一,應儘速釐清統一等8大補充法律意見。10602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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